【滨田弥兵卫事件】 基本信息(拼音,读音等)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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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田彌兵衛事件

拼音

bīn tián mí bīng wèi shì jiàn

怎么读

【滨田弥兵卫事件】的意思和解释

【滨田弥兵卫事件】是什么意思(来源:教育Wiki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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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火线

荷兰人进占台湾后,为了垄断对中国的贸易,于1625年7月决定对大员(安平)的输出品课徵10%的关税,并禁止侨居日本的华人到大员经商,引起日本商人的不满。日本人辩称他们比荷兰人更早到大员做生意,使大员成为贸易地,日本在大员应该有特殊权利,因此拒绝缴税。于是,荷兰驻台总督送客下令将日本船只在大员购买的中国生丝1500斤没收。当时日本商船都有领有官方发给的「御朱印状」,商人外出贸易是受官方保护的,甚至日本政界人物的手下都有到台湾贸易。因此荷兰人向日商徵税并没收生丝的事很快引起日本官方的抗议。巴达维亚的官员唯恐此件纷争会影响他们在日本平户商馆的贸易,于是暂停前项课税。

经过

1625年9月,荷兰驻台总督宋克在大员翻船溺毙,由威特代理总督。1626年,藤次郎和末次平藏又派遣商船来大员贸易。这次他们带来钜资购买10万斤的中国生丝,以及鹿皮等其他商品。由于当时郑芝龙的势力在海上构成威胁,有一部分生丝无法带往台湾,日本的船长滨田弥兵卫向威特商量,希望藉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两艘船到中国沿海运生丝,但遭威特拒绝,引起不满。

由于日本和荷兰因为商业关系而日渐紧张,巴达维亚的官员担心与日本的通商会受影响,乃决定派特使到日本幕府沟通说明,于是由新任驻台总督努易兹担任特使,于1627年7月前往日本。滨田弥兵卫得知努易兹即将赴日,乃决心加以报复。滨田劝诱新港社的平埔族原住民理加等16人和2名汉人通事,搭船返回日本,向长崎代官末次平藏控诉荷兰人暴行,并报告新港社的这16名原住民是「台湾代表团」,到长崎是专程前来献台湾土地给幕府,以此来破坏努易兹的和谈,终使努易兹的和谈完全失败。

事后努易兹深怀在心,对其愤恨。1628年5月27日,末次再以滨田为船长,派遣两艘船来大员。该船除了载有理家等16名原住民回台外,并在有许多火药、武器,遭荷兰总督努易兹临检查获,努易兹下令拘捕滨田弥兵卫,并以「叛国罪」收押16名原住民。五、六天后,滨田等人被释放,但武器仍被扣留。6月29日,滨田与船员干部要求会见努易兹,佯称要交涉归国事件,努易兹没有答应,滨田突然率十余名日本人闯进努易兹住所,挟持努易兹。并以其为人质要求谈判。双方履行协议后离台赴日。

谈判内容

双方达成协议5款:

一、荷方以努易兹之子等5人为人质,乘坐日船;日方以滨田之子等5人为人质,乘坐荷船,一同和滨田回航日本,抵达后交换人质。

二、立即释放杯拘捕下狱的11名平埔族原住民,以及2名汉人通事

三、荷方发还所有没收的日本政府赐给新港社原住民的礼物

四、为保证人质安全,在启航赴日之前,荷人须将进港船舵接收起上岸。

五、日本在中国遗留丝捐两万斤,滨田企图取回时遭到荷兰人侵扰,以致现在已被郑芝龙所获,荷人应赔其损失;又数年前因未付输出税而遭没收的1500斤丝捐,也应发还。

结果

当双方人员抵达日本后,日方竟一反前约,将荷兰人质与船员下狱,并且封闭荷兰在日本平户的商馆,扣押荷船,禁止荷人继续通商。巴达维亚的官员察觉事态严重,于1629年派遣普特曼斯接任台湾总督,撤回努易兹,继而宣判努易兹有罪,以向日本修好,并派特使再度前往日本交涉。日方提出接管热兰遮城或由荷兰人自行摧毁,但荷兰人没有接受。到1632年,巴达维亚荷兰当局被迫将努易兹引渡至日本监禁,以此来消除积怨,日本才准许荷兰在平户恢复通商。但是努易兹的儿子却死在日本狱中。

1633年以后,日本实施锁国政策,禁止商人向外贸易,荷兰人才独揽大员的商业利益。1636年,荷兰人以青铜烛台向日方请罪,才将努易兹救回。

关键字

中文关键字:努易兹

英文关键字:Pieter Nuyts

出处

李筱峰/着。台湾史100件大事(上),1999年,页25~27。玉山社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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