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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特權(privileged_communication)

拼音

gōu tōng tè quán ā a ā ā e a

怎么读

【沟通特权(privileged_communication)】的意思和解释

【沟通特权(privileged_communication)】是什么意思(来源:教育Wiki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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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沟通特权又称特权沟通,是谘商伦理议题中的重要概念,也是法律上的概念。指当事人和谘商师之间在谘商过程中的晤谈内容,不能在法庭当中被陈述出来,除非当事人自愿放弃自己的权利。即基于当事人的隐私权、保密权,法律保障接受专业服务的当事人在专业服务过程中的晤谈内容不被泄露。谘商师有保密的法律责任,但此特权不可使正义及司法受伤害,谘商师仍应向个案说明保密的例外情形。

沟通特权的例外情形

沟通特权也有例外的情形,谘商师仍是需要通报或举发的。如下述:

(1)当谘商师被法院指定提供专家意见时

(2)当谘商师评估有自杀危机的可能性

(3)当当事人对谘商师提出控诉时

(4)在任何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出心理状况作为赔偿损害的要求或辩护时

(5)如果当事人未成年,谘商师相信儿童是某罪行中的受害者,如乱伦或儿童虐待

(6)当谘商师认定当事人由于心理失常而必须住院治疗时

(7)当法院要求时

(8)当事人显露犯罪意图或被评估可能对社会或自己有危险性时

沟通特权的伦理困境

沟通特权是我国助人专业人员常会遇到的伦理困境,学校辅导人员和一般谘商师都可能会遇见通报与否的两难议题,若符合谘商专业伦理守则「保密特殊情况」的情境,助人专业人员可以直接进行必要的通报或知会,较不会两难;但当事实情况不明确、当事人不愿通报施暴者、当事人希望助人专业人员提供其改过机会、通报后可能让助人专业人员招致麻烦等情况,较易产生通报与否的两难议题。

参考资料

1. Gerald Corey (2009). 谘商与心理治疗理论与实务(修慧兰、郑玄藏、余振民、王淳弘、杨旻鑫、彭瑞祥译)。 新加坡商圣智学习。(原着出版于2009)p.44

2. 洪莉竹. (2008). 中学辅导人员专业伦理困境与因应策略研究.教育心理学报,39 (3),451-472.

3. 樊雪春、樊雪梅、凃冠如、樊蓉(2009)。谘商辅导学辞典。p.145

4. 程薇(2011)。谘商与辅导。 志光教育文化。p.13-11

关键字

中文关键字:沟通特权英文关键字:privileged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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