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杀勿论】的意思和解释
【格杀勿论】是什么意思(来源:成语词典版)
释义
击杀凶恶的人不以杀人论罪。#语本《周礼.秋官.朝士》汉.郑众.注。
典源
#《周礼.秋官.朝士》汉.郑众.注1>谓盗贼群辈若军2>,共攻盗乡邑及家人者,杀之无罪。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3>之,无罪。
(1) 典故或见于《史记.卷五一.荆燕世家》。
(2) 若军:聚众成军。
(3) 格杀:击杀。「格」与「挌」通,击。〔参考资料〕 《史记.卷五一.荆燕世家》至孙定国,与父康王姬奸,生子男一人。夺弟妻为姬。与子女三人奸。定国有所欲诛杀臣肥如令郢人,郢人等告定国,定国使谒者以他法劾捕格杀郢人以灭口。至元朔元年,郢人昆弟复上书具言定国阴事,以此发觉。诏下公卿,皆议曰:「定国禽兽行,乱人伦,逆天,当诛。」上许之。定国自杀,国除为郡。
(1) 典故或见于《史记.卷五一.荆燕世家》。
(2) 若军:聚众成军。
(3) 格杀:击杀。「格」与「挌」通,击。〔参考资料〕 《史记.卷五一.荆燕世家》至孙定国,与父康王姬奸,生子男一人。夺弟妻为姬。与子女三人奸。定国有所欲诛杀臣肥如令郢人,郢人等告定国,定国使谒者以他法劾捕格杀郢人以灭口。至元朔元年,郢人昆弟复上书具言定国阴事,以此发觉。诏下公卿,皆议曰:「定国禽兽行,乱人伦,逆天,当诛。」上许之。定国自杀,国除为郡。
典故说明
《周礼》一书相传为周公所撰,记载了周代的官制。在该书《秋官.朝士》中提到「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汉代郑众解释这句话的意思说:「如果有盗贼聚众成军,来攻打抢劫别人的村舍,杀害别人的家人,这些匪徒假如因此被杀,杀人者无罪。这就好像现行法律,无故侵入他人屋里、强行登上他人之车、强迫他人犯法,如果因此被人格杀,杀人者无罪。」这就是「格杀无论」的典源,这句成语就是用来指杀凶恶的人不以杀人罪论。
书证
- 01.清.夏燮《中西纪事.卷一三》:「又声言:夷人入其界者,登时格杀勿论。」
- 02.清.林则徐〈恭报抵粤日期折〉:「分派兵哨各船,在伶仃洋一带,按月轮流堵截,无论内地何项船只驶近夷船,概行追击,倘敢逞凶拒捕,格杀勿论。」
- 03.《清史稿.卷二五.宣统本纪》:「傥有匪徒从中煽惑,意在作乱者,照惩治乱党例,格杀勿论。」
词典附录
- 修订本参考资料:当场击杀而不以杀人论罪。清史稿˙卷二十五˙宣统本纪:傥有匪徒从中煽惑,意在作乱者,照惩治乱党例,格杀勿论。
【格杀勿论】 是什么意思(来源:辞典修订版)
- 当场击杀而不以杀人论罪。《清史稿.卷二五.宣统本纪》:「傥有匪徒从中煽惑,意在作乱者,照惩治乱党例,格杀勿论。」
【格杀勿论】 是什么意思(来源:辞典简编版)
- 当场击杀而不以杀人论罪。
【造句】战争期间如果前线士兵携械逃亡,一律格杀勿论。
【格杀勿论】 图片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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