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的意思和解释
【弘一】 是什么意思(来源:辞典修订版)
- 近代一位高僧的法号。(公元1880~1942)俗姓李,幼名文涛,又名广侯,别号息霜,法名演音。原籍浙江平湖,生于天津。擅长于书画、篆刻。曾留学日本,学习西画和音乐,留日时名岸,号叔同。回国后在天津、浙江、南京等地学校任教。主编过《音乐小杂志》、《文美杂志》,兼乐曲创作。1918年在杭州从虎跑寺了悟和尚出家,隔年于灵隐寺受具足戒。自此一改过去浪漫的生活,清苦自持,不收徒、不建寺,以弘扬《南山律》为毕生之志,创设南山律学院。着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南山道祖略谱》等及《演讲集》行世。
【弘一】是什么意思(来源:辞书)
- 弘一(1880~1942),民国僧人。俗姓李;幼名文涛,又名少侯,号叔同,又名成蹊,字息霜,其他别署甚多。原籍浙江平湖,生于天津。工诗文,又擅书画篆刻。青年时留学日本,入上野美术专门学校,学习音乐及西洋绘画,并创组春柳剧社,演出「茶花女」和「黑奴吁天录」等,为我国新剧运动的开拓者。回国后在天津、浙江、南京各校任美术、音乐教师。又在上海与苏曼殊、柳亚子、叶楚伧等组织文美会,并在陈英士主持的太平洋报主编副刊,编集名家书画印稿。其后任教浙江两级师范(后改名第一师范),教授音乐与图画共七载。
1918年(1918),三十九岁时,将一切书籍、字画等物赠人,又将平生所雕金石封于西泠印社石壁间,建为印塚。归礼了悟和尚,在西湖大慈山虎跑定慧寺出家;翌年在灵隐寺受具足戒,法名演音,号弘一。以后即往来浙江、上海、福建等地,讲经弘法。1927年(1927)春,平息浙省执政当局的灭佛之议,以维护法门。1936年(1936),向海外请藏经万余卷。1942年(1942)十月示寂于泉州温陵养老院,年六十三;灵骨分塔于泉州清源山与杭州虎跑寺。
法师尝慨叹,佛法之式微,源于僧纲不振,所以有宏扬律宗之大志。研究戒律,初学有部之律,后来则专弘南山律宗之义,并发愿创设南山律学院。曾为养正院青年学僧定立「惜福、习劳、持戒、自尊」四条训词,在抗战时,也曾提出「念佛不忘救国,救国必须念佛」之主张,忧国救民的热忱,弥加坚定。平生不作住持,不开大座,不广收门徒,不要名闻利养,唯以书法广结佛缘。弘一本为多才多艺的全能艺术家,出家后诸艺俱舍,独书法不废,而且超凡绝俗,直造胜境,极尽平淡冲逸之致,允为近代之名家。
法师一生之行谊,早年性情倜傥,儒雅翩翩,出家后则孤高耿介,苦行持戒,被誉为南山律宗的一代高僧。主要的佛学着作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四分律含注戒本讲义〕、〔在家律要〕、〔南山道祖略谱〕、〔弥陀义疏撷录〕等。
--作者:林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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